涂装废气处理设备专题
目前,国家及各省市对VOC排放的要求都越来越严格,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也都陆续出台针对VOC排放量的限制,这些数值都比涂装行业现状低很多,这也就要求各企业必须进行改造,降低指标数据,才能保证车间生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定的时间较早,要求较宽松,目前多地区已制定了地方性标准,要求高于国标;未出台地方性标准的地区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同时,可参照周边地区制定目标。根据统计,地方标准要求更加严格,各地VOCs产生量的要求较行业标准严格;近一两年发布的允许VOCs排放的浓度大幅度降低,为25-30 mg/ m³。
涂装行业VOCs治理主要策略
源头控制及末端治理相结合:既要满足VOCs排放标准要求;同时也要满足对工艺、设备的硬性规定;污染治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等,要设置运行、排放监控措施,便于检查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喷漆室及流平室的废气不能再直接排放至大烟囱,要采用废气净化设备进行处理,目前涂装废气处理设备有浓缩+RTO焚烧设备、浓缩+催化氧化设备、低温等离子+光化学设备等。VOCs废气治理对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人员的经验要求非常之高,尤其是在相关流程上的数据采集、分析、计算,包括后期运行能耗成本和运行的稳定性之间的平衡等方面需要非常有经验的人才和团队。
涂装行业VOCs排放
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主要有甲基异丁基酮、乙酸正丁酯、正丁醇、乙二醇、丁醚、甲苯、二甲苯、三甲苯等。涂装车间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来源有喷漆室、晾干室、烘干室。烘房废气的特点是风量小、浓度高,一般采用高温氧化焚烧处理,在高温条件下挥发性有机物氧化分解,产生的热量作为烘房所需的热源,净化后的空气可以达到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排放标准。而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风量大、浓度低,在满足国家法规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高空直接排放,从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近几年,许多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对有机废气排放制定了更严苛的标准,大部分地区要求VOCs排放浓度低于30mg/m3。为满足这些要求,部分喷漆室所排放的有机废气也必须进行有效治理。